2007年世界柔道团体锦标赛
中国 北京 2007年11月17日-18日
规 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际柔道联合会(国际柔联)
承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柔道协会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朝阳区政府
协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
二、日程安排
队伍抵达日期:
11月14日 非洲、欧洲、大洋洲、美洲队伍抵达
11月15日 亚洲队伍抵达
抽签会、技术会 时间待定
比赛日期:
11月17日 女子团体比赛(北京朝阳体育馆)
11月18日 男子团体比赛(北京朝阳体育馆)
称重:
06:00-07:00 试称(北京广西大厦)
07:00-07:30 正式称重(北京广西大厦)
预赛、复活赛时间
比赛日上午10:00开始
开幕式 11月17日 下午14:20开始
决赛(2场铜牌决赛和1场冠亚军决赛)
比赛日下午15:00开始
3场比赛在同一块比赛场地上相继举行。
离会日期: 11月19日
三、参赛队伍
男子8支:(亚洲)日本、韩国;(欧洲)法国、俄罗斯;(美洲)巴西;(非洲)阿尔及利亚;(大洋洲)联队;(东道主)中国;(候补)格鲁吉亚
女子8支:(亚洲)日本、蒙古;(欧洲)法国、俄罗斯;(美洲)古巴;(非洲)阿尔及利亚;(大洋洲)联队;(东道主)中国;(候补)韩国
代表队成员构成:
14名成员,每队最多11名运动员(可根据运动员伤病情况进行人员替换),2名官员(领队、教练员),1名医疗人员(医生或按摩师),裁判员由国际柔联指定选派。
四、经费条件:
国际柔联将负担上述代表队人员的国际差旅费和邀请天数内的住宿费。为了比赛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队自行预订机票,并将旅行费用明细表发送至国际柔联财务长以取得其许可。
国际柔联财务长Email:ijfgtr@gmail.com
各队在取得国际柔联财务长许可后方可购买机票(经济舱),国际柔联将随后付还机票费用。
地面交通:组委会将提供往返机场与酒店,酒店与训练场馆和比赛场馆的交通。
住宿:为了方便预定酒店,各国协会须将代表队成员名单发送至国际柔联秘书长。Email: sgfij@gnet.cn
参赛队官方酒店:北京广西大厦(4星级)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 电话:+8610-67796688
酒店预定工作将由国际柔联与中国柔道协会共同负责。
符合邀请条件的各队人员住宿费(含早餐)由国际柔联负担,但午餐与晚餐自理。超编人员住宿费和邀请天数以外的相关住宿费,按照双人间每天140美元,单人间每天100美元标准由各代表队自付。此费用包括早餐和服务费,在运动队抵达当日交至组委会。
五、竞赛须知
1、参赛运动员:
每个参赛队(包括男、女队)由7名运动员组成,至多可增加4名替补运动员。
备注:本文中若非特指女队运动员,那么在表述男队时也包括女队。
2、比赛重量级别:
女子:-48、-52、-57、-63、-70、-78和+78公斤级
男子:-60、-66、-73、-81、-90、-100和+100公斤级
将按照以上级别顺序进行比赛。运动员可以选择参加本级别的比赛,或与之相近的大级别比赛。7名运动员构成的参赛队允许至多4名替补运动员。每轮比赛,各队至少有5名上场参赛运动员。
3、参赛资格:
根据国际柔联体育竞赛和组织管理条例,参赛运动员的身份、性别和参赛级别在注册时将接受严格审查。
4、运动员国籍:
(1)运动员应当具有与其代表的参赛队相符的国籍,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其本人护照或有关国家/地区的官方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予以确认。
(2)如果一个运动员有多国国籍,则只能代表一个国家,并在今后3年内不能代表其它国家。如果两个协会同意,可根据国际柔联体育竞赛及组织管理条例和奥林匹克宪章第46条,请求国际柔联缩短该期限。
5、运动员年龄:
运动员参赛最小年龄为15周岁
6、保险及民事责任:
各国家或地区协会应对本国或地区的运动员、官员(包括被提名裁判)在比赛期间的事故保险、健康保险以及民事责任负责;同时,还应负责女运动员未孕和性别检查。
7、裁判:
所有比赛将根据国际柔联的裁判规则,由国际柔联选派的国际裁判执法比赛。每场比赛将由三名国际裁判执法。该三名国际裁判不得与参赛队员具有相同国籍。在任何情况下,参赛队员及其代表均不得向裁判委员会提出质疑。根据国际柔联的相关规定,裁判委员会不是一个上诉机构,任何对裁判裁决的上诉或反对均不被裁判委员会接受。
注意:
—若因俯冲被判负的运动员可参加下一轮比赛,包括复活赛。
—若因违背柔道精神或犯规而被判负的运动员将禁止参加剩下比赛。
8、赛制
本次比赛为单败双复活淘汰制,即所有参赛队根据抽签被分为两区(四组: A1、A2、B1、B2)。淘汰制将通过预赛和半决赛产生两支决赛队伍;通过决赛,产生冠亚军。所有被 A1、A2、B1、B2各组胜方队击败的队伍将根据淘汰制参加本区的复活赛。通过复活赛决出的2个胜方队伍,将在铜牌决赛中分别对阵另一区半决赛的负方队伍。铜牌决赛的两个胜方队伍将并列第三名,两个负方队伍将并列第五名。
9、上场队员确认
每轮比赛开赛前20分钟,各队领队应与组委会确认参赛队员名单。
每一轮,领队有权以同等重量级或更高级别的运动员替换参赛队员。
10、种子队伍
种子队伍将根据2007年巴西世锦赛的成绩予以确定。
来自同一大洲的队伍将最大程度地被安排在不同区里进行比赛。
11、每场比赛时限(实际比赛时间):
男、女队每场比赛均为5分钟。
12、记分:
(1)每场比赛均采用以下记分制:
分值或判罚分数
一本胜(Ippon Gachi)10
综合胜利(Sogo Gachi)10
不战胜利(Fusen Gachi)10
因对手弃权胜利(Kiken Gachi)10
对手被判4次指导或犯规判罚下场
(4 Shidos or Hansoku-make )10
技有(Waza-ari)7
对手被判3次指导(3 Shidos)7
有效(Yuko )5
对手被判2次指导(2 Shidos)5
效果(Koka)3
对手被判1次指导(1 Shido)3
宣判获胜(Yusei-Gachi)1
(2)如果在比赛结束时,双方均无得分,甚至没有出现“效果”得分,主裁判将宣布平局。
(3)胜利队将由获胜的场数决定。如果取得获胜的场数一样,胜利队将由所得的分数决定。
(4)如果获胜场数和分数均一样,将挑出本轮比赛中的平局场次进行加时赛(金分制)。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加时赛获得的胜利只能获得1分。
(5)如果采取以上方法均无法决出胜负,组委会体育部门将安排抽签,在本轮进行过的所有比赛中选定三个级别进行加时赛;加时赛同样使用“金分制”。
13、反兴奋剂检测
颁奖典礼结束后将进行反兴奋剂检测。通过抽签,获奖队伍中的2位参加决赛的运动员将接受反兴奋剂检测。
提示:
引自国际柔联反兴奋剂规则“第11条—参赛队应承担的责任”
11.1 若某参赛队中一名运动员被查出在团体锦标赛中违反反兴奋剂规则的,该名运动员的比赛结果不计入该参赛队成绩,并可能影响到排名。若某参赛队中有两名运动员被查出违反反兴奋剂规则的,该参赛队将被取消获奖资格。
14、性别检查:
应用国际奥委会的程序,各国家或地区协会负责进行性别检查。
15、会旗和会歌
颁奖典礼:根据国际柔联体育竞赛和管理条例第13.3.5条规定,每个国家或地区协会应自带官方国歌(简短版本,录制于标准磁带上)和官方国旗(1.20mx1.80m),用于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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